发布 / 2022-07-06 18:15:34
来自 / 成壹家装资讯网
去年购房投诉下降三成
3.15即将到来,关于购房方面的投诉也开始增多,昨天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获悉,2010年我市购房方面的投诉为569起,和2009年849起相比,下降了三成。
问题一:
房屋质量差,维修拖拉
去年,家住江北某楼盘的业主陈先生向消协和本报投诉,他家购房的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新房质量太差,首先,房屋天花板不平整,层高有的是2.65 米,有的是2.75米,相差10厘米左右,这导致装修时候天花板吊顶无法做平整,必须整改完之后才能装修;其次,阳台等区域出现渗水情况。但是这个问题向开发商反映之后,根本没人搭理,一直拖拉,这导致他家无法装修入住。、
记者发现,去年的投诉中,房屋质量差的情况非常多,很多开发企业追求开发进度,管理不严格,导致此类问题频发,此外,由于一些企业售后服务不到位,出现问题各个部门之间容易扯皮。遇到此类情况,消协提醒消费者,最好在交付的时候要严格查验房屋,出现问题让开发商及时整改,否则拒绝收房;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,在保修期内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。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,房屋质量不合格,购房者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,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购房者有权退房。
问题二:
政策变化无法贷款,退房难
去年4月份,新“国十条”出台,由于房产新政提高了贷款门槛,很多购房者资金链出现问题,退房率明显上升,相关纠纷也迅速进入高峰期。许多纠纷的焦点都集中在国家贷款政策的变化算不算不可抗力,能否成为退房的理由。
对此,消协提醒,这种情况下退房,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,是否有关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处理方式。
南京市住建委表示,买房人在限购令之前,已交了定金认购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宅,后来因为限购令政策出台,导致无法成交。这种情况下,开发商应该把定金退还给买房人。如果一些开发商不愿意把定金退给买房人,执意要强吞买房人的定金,政府部门将介入,帮助买房人维权、讨回定金。
投诉量减少,
部分房企开始注重形象
2010年的投诉量比前年下降了三成,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南京不少房企开始注重质量和品牌的维护,不再停留在之前的卖完房子拿到钱就不管的阶段。
去年的楼市新政下,出现了一些因为政策出现的纠纷,但是部分品牌房企主动解决问题,甚至开通了退房绿色通道;此外,还有一些楼盘将自己周边的不利因素张贴在售楼处现场,告知消费者。楼盘交付是投诉纠纷最集中的时候,一些开发企业也是主动配合业主,做到有问题随时整改,让业主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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